總決賽5:這個勒佈朗,我感覺很陌生



1

勒佈朗小時候打橄欖球,直到2001年手指骨折前,他都是俄亥俄乃至全國頂尖外接手。這點眾所周知。

德克小時候玩手球(他爹打手球)、足球和網球。到16歲,他長太高瞭,隻好去打籃球。

韋德小時候不喜歡玩籃球。他最喜歡的運動是:跳繩。

2

小牛這兩場的策略總結:

雙掩護擋拆、利用擋拆外切轉移弱側、最後時刻換聯防、小個陣容打球時大量換防,這些不提瞭。

巴裡亞首發,鉆擋拆分球,如此基德隻需要指點江山,不用跑遍前線瞭。

大量擋拆都是德克旁觀,找錢德勒、馬裡昂甚至卡迪納爾。那意思就是利用德克牽制掉一個人,這樣利於拉空間。比如,今天的特裡+錢德勒擋拆,特裡大概昨天去克裡斯-保羅傢偷瞭他的傳球。

而熱隊近三場的策略都相似:勒佈朗持球組織;韋德繞單邊雙掩護襲內線或外圍攻擊;波什腰位接球單打策應,順便找面筐突破機會。今天還多出來瞭韋德運球哈斯勒姆內切連線——2006年熱隊剩下的唯一遺產瞭。

熱的防守策略變瞭一點。防擋拆,包夾變少瞭。除非做掩護的是錢德勒,否則基本是延阻為主。所以巴裡亞有機會鉆空子。但今天對錢德勒的放松顯然出婁子瞭:給錢德勒每扣一個籃,他就有機會給自己鼓掌、捶胸,讓達拉斯主場高10個分貝。

3

今天開場,勒佈朗還是在組織。有一個快攻扣籃,但陣地戰進攻極少。第一節前半,馬裡昂幾乎是在挑逗他。勒佈朗沒動氣,而韋德不顧一切的突破造犯規。第一節打瞭2/3,韋德已經6罰球瞭。

然後韋德就傷瞭。

勒佈朗接管,平心而論他做得不壞。他的大視野和分球把球隊理順瞭,但熱真正的英雄是查爾莫斯:助攻哈斯勒姆中投,自己兩記三分球,尤其是壓哨那記12米神奇反超。第一節於是五彩斑斕:

卡迪納爾的三分,查爾莫斯的三分,霍二叔的中投,畢比回魂2002年國王的一記中投,角色球員大展覽。而勒佈朗在做組織。近三場,他一直很甘心做持球組織。

他打得很基德,甚至有點太基德瞭。

第二節可以表述如下:亂七八糟連馬辛尼都發飆瞭的前三分鐘後,韋德歸來。特裡獨自對抗波什、查爾莫斯和韋德,對抗不過,小牛落後。勒佈朗接球上籃得到熱第52分時,熱的氣勢已經壓住瞭小牛:52比46。

然後——馬裡昂在勒佈朗面前投中,德克再投中。勒佈朗一記遠射失手,特裡擋拆給錢德勒扣中追平52比52。勒佈朗終於到低位背打馬裡昂造瞭一次犯規,之後德克+特裡大戰韋德+查爾莫斯。查爾莫斯半場13分,而德克的中投引領瞭高潮。60比57。

第三節前半段,勒佈朗大戰巴裡亞。到卡迪納爾吉祥物大神登場,小牛打停熱,之後韋德VS特裡對攻。小牛掌握著主動,進入第四節。

韋德助攻哈斯勒姆,韋德突破;韋德搶斷上籃,哈斯勒姆得分,勒佈朗主打組織,韋德和哈斯勒姆主攻。這是第四節熱的主旋律。小牛除瞭巴裡亞的三分外毫無亮點。當韋德再一記三分得手後,熱已經99比95領先瞭,剩給小牛4分鐘。

4

說一下韋德小時候愛跳繩的事。

和鯊魚、KG、艾佛森們差不多,韋德的親生父親沒管過事,他娘很早就改嫁瞭。韋德從小的傢庭生活裡都是女親戚,所以談吐總不會很大聲。他後爹傢有三個孩子,其中有個叫德米特裡的最愛跟他挑事。每次爭完瞭就告訴他:喏,男子漢就該這樣。

韋德愛跳繩,但他的三兄弟認為那是娘們的運動。他打籃球,基本是被三個兄弟給逼出來的。他爹和兄弟帶他去街頭籃球場鬥牛打21分時,有個約定俗成的規矩:

不吹犯規(你明白那是啥對抗環境瞭)。敢上籃的是好漢。跳投的是孬種。

等他把他傢鄉那一片打服時,你可以想像他遇到過多少垃圾話,多少肘子拳頭飛踹。

回到2006年。無須細表,那年的裁判很給他面子。但他的膽子也實在夠大。他(和2001年艾佛森)都有一種覺悟:我突破就能造成罰球或投中,但也有可能被砸死或摔死。實際上,你也知道韋德那幾年,總被各類繃帶護臂腿膝包裹成一個木乃伊。但在這一點上,他有些像科比。2006年後的科比是黑曼巴蛇,一旦看見機會就咬住不放。韋德亦然,隻是他的處理方式更直接——如果有機會有條件贏,無論傷成什麼樣,他也想贏。

所以,今天他一節連續突上罰球線,第四節他還是敢突敢沖拼命想搏罰球。他已經受傷瞭,他29歲瞭。但在這種時刻,2006和2011年的韋德,以及1999年的韋德沒什麼區別。他不想輸,他相信迎著拳頭突破的是好漢,退避跳投的是孬種。

五年前,萊利說,韋德是矮瞭5公分的喬丹。實際上,韋德的勇、韋德的不顧一切抓住機會的確像喬丹,但他不會像喬丹那樣在場邊把所有隊友和自己都責罵到無地自容然後全隊都“他媽的我們不贏球會被這傢夥殺掉”的地步。他更多時候像吉諾比利:更內斂和狡猾,但不妨礙瘋狂的求勝欲和不要命的膽氣。

5

最後四分鐘如此度過:

小牛用馬裡昂去防韋德,用基德去防勒佈朗。隨口說說:如果1997年爵士隊打到關鍵時刻,用拉塞爾去防皮彭,用霍納塞克來防喬丹,喬丹會把霍納塞克和斯隆一起碾為齏粉。

勒佈朗投丟一記三分。德克罰中球。波什中瞭個罰球後,特裡一個超級三分球扳平。100平,當是時也,勒佈朗面對38歲的基德,一記中投不進,德克翻身過來,底線突破,扣籃。

——有點奇怪對嗎?生死之際,勒佈朗中投,德克扣籃。

勒佈朗進攻犯規撞倒錢德勒,勒佈朗再一個三分球失手。基德接特裡突分三分球得手105比100。至此勒佈朗第四節3投0中加一個進攻失誤。99比95領先後,他一個失誤加兩次投籃不中。

然後就是特裡鎖定勝局的大號三分,勒佈朗終於上籃命中。至此,本年度總決賽五場比賽,勒佈朗的第四節得分合計是:11。

(詳細分佈。第一場第四節5分(扣籃加罰和上籃);第二場第四節2分(倆罰球),第三場第四節2分(一記扣籃),第四場第四節0分。今天他第四節2分,4投1中。)

6

巴裡亞今天首發,比上一場明顯活絡。他展現瞭兩重意義:

A 有他代勞,基德甚至都不用運球過半場瞭。他做的事就是站著,牽制,接球後原地不動甩兩記傳球,以及來一兩記要命的三分。現在我們不能叫他“控球後衛”瞭,當然也不是得分後衛。他現在的角色才堪稱真正的“組織後衛”。軍師、顧問、專傢。問題交給他,他劃拉一下方針戰略,發佈下精神,一揮手“實行吧”——以後,我們可以叫他基主席。

B 巴裡亞前幾場沒進的上籃和三分球全在今天下半場找到籃筐瞭。他的突分和第三節爆發是小牛的動力之源。但今天最喜感的瞬間來自於:他投進關鍵球後,電視告訴我們——

巴裡亞近來正勾搭2006年的環球小姐。我迅速查瞭下:的確是個波多黎各姑娘,祖蕾卡-裡韋拉-門多薩。

想知道另一個巧合不?祖蕾卡妹子得環球小姐那年(2006),偉大的波多黎各少年何塞-胡安-巴裡亞開始闖NBA瞭。

你找一個更勵志的愛情故事給我看看?

7

今天第四節,德克隻得瞭8分。考慮到他前四場第四節合計得瞭44分,上一場快被燒成德國火腿瞭還得瞭10分,今天的發揮,用他的標準,隻能說正常。

但是……

第四節前半段,是他的罰球在撐住小牛;當小牛開始追分時,是他兩記罰球一個助攻(給特裡)和那記底線突破扣籃完成瞭反超。

上一場後說過,他和韋德都是地道的勇士。他和韋德都代表著一股蓬勃不死的氣。這是兩個球隊都倔強到底的理由。連續三場瞭,場場第四節都是德克打停熱、韋德打停小牛這樣的戲份。

小牛第二場剩7分鐘時落後15分,逆轉;第三場剩7分鐘時落後7分,打到最後一回合;第四場剩9分鐘時落後9分,逆轉。今天最後四分鐘落後4分,然後一波17比4大逆轉。從帳面看,小牛依靠的是德克的硬骨氣,是特裡的大膽,是基德的策劃;但回到場面上,是他們頻繁的換防,是錢德勒無數次爭出一個球權後的捶胸(順便說句,錢德勒堪稱上一場以及本場上半場的MVP)。他們的燎原三分球,靠的都是他們這股蓬勃不死的氣。

幾年前我曾經想過,是不是該重新校正下譯名。比如印第安納PACERS基本是跟房車賽有關,所以叫印第安納競速更有味道。同樣達拉斯MAVERICK央視幾位老師都解釋過,未烙印的小牲口,不服從者也。達拉斯總決賽的表現足夠不服從瞭:每次第四節被套上韁繩,總是能夠瘋狂掙脫。我的意思是……為什麼我們就不能把他們翻譯成“達拉斯不屈者隊”呢?當然,跟鳳凰城借個口采,叫做“達拉斯鳳凰不死鳥隊”也不錯——納什一定會同意的。

8

昨天給某報寫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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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賽第四場,兩度常規賽MVP勒佈朗-詹姆斯,46分鐘,11投3中8分9籃板7助攻4失誤。職業生涯季後賽第一次得分不到二位數,球隊敗北。

他大多數時候面對的是38歲矮他10公分輕他接近20公斤的基德,偶爾對上史蒂文森(當年他打爆他沒商量)、特裡(防守一向不著名)和馬裡昂。

本場發生瞭什麼呢?我們可以探討以下可能性:

A 他太疲勞瞭。他今年常規賽到季後賽已經打瞭3900分鐘。他需要做許多萬金油的工作——乍看很合理,對嗎?但是四年前,當他賽季打到3900分鐘時,他在奧本山轟下瞭傳奇的48分。現在的他身邊有韋德和波什,而那時不過是吉佈森和瓦萊喬。他年方26歲,史上最偉大的身體素質之一。他現在會比那時更累嗎?

B 從總決賽第二場被逆轉後,勒佈朗似乎就接受瞭“韋德去單挑,我來做後勤”的使命。他化身成瞭魔術師,連續兩場都用組織串聯全隊。勒佈朗進入魔術師模式,這是他隻得8分的原因嗎?——問題是,以勒佈朗的籃球智商,不可能不明白,當第四節波什手感熄滅,小牛奮起追分時,單靠韋德是不夠的,他需要接管比賽。即便是魔術師,也不是一味組織的。別忘瞭1980年魔術師新秀季那個總決賽MVP,靠的不是組織,而是英雄適逢其會大砍大殺的42分15籃板。

C 他想強調賽前對媒體的“我不在乎數據,隻要還贏球,我的聲名就不會有損”——特意用一場總決賽來回擊媒體?好奢侈的玩法。

D 基德的防守很到位,他今年季後賽已經用老辣的站位和判斷,對付過科比和杜蘭特瞭。他用步子貼住勒佈朗不讓他突破和輕松跳投,而勒佈朗又沒有靠譜的背身進攻——問題是,勒佈朗一個得分王、過去兩年連續得分榜次席、聯盟歷史上運動能力最可怕的怪物之一,會全場都奈何不瞭基德?實際上,小牛已經把馬裡昂調去對付韋德瞭,他本該摧毀基德的防守才是。跟勒佈朗仇深似海的史蒂文森賽後都特意強調,不是防守的功勞:“勒佈朗的表現跟我的防守無關。他好像就遊離在那裡瞭。”

E 勒佈朗是面萬能鏡子。馬裡昂防他時他就打出馬裡昂的數據,基德防他時他就打出基德的數據?——好吧這純屬開玩笑。

……

我們最後一次驗證勒佈朗是不是有殺手基因的機會:總決賽第五場,如果他還有“成為這個時代最偉大的球員”的野心,他就該打出偉大比賽。史蒂文森和特裡已經對勒佈朗討伐過瞭,如果換作是喬丹遇到類似挑釁,他會把史蒂文森和特裡挫骨揚灰。無論勒佈朗多不想逞英雄,他都得把握住這次機會,如果他還有英雄之心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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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看到瞭。

經歷瞭職業生涯季後賽最差的比賽。特裡和史蒂文森的挑釁。總決賽天王山之戰。他自己承認“Now or Never”,他自己說這是他職業生涯最大的一場比賽。再沒有比這更好的爆發舞臺瞭。

然後呢?

如果以普通全明星的標準來衡量,他打得不壞。三雙,最後一分鐘對馬裡昂的漂亮幹擾,防守端比上一場積極多瞭——上一場他被特裡幹掉瞭。韋德受傷後,他很好的組織瞭全隊的進攻。他打得很合理,甚至有點過於合理。但是:

99比95領先後,他丟瞭兩記中投,一個進攻犯規。最後時刻,小牛再次用基德去防他,用馬裡昂去防韋德。我重復一遍:如果1997年爵士隊打到關鍵時刻,用拉塞爾去防皮彭,用霍納塞克來防喬丹,喬丹會把霍納塞克和斯隆一起碾為齏粉。

勒佈朗沒有。19投8中17分的三雙對許多球員來說很好,但人人都知道,勒佈朗遠不隻這點水準。他不該隻是做基德的工作,在勝負時節,在小牛直接把馬裡昂調去對付韋德讓基德防他的時節,他理應統治末尾時刻——參考對公牛系列賽。

我可以找許多理由。比如,勒佈朗的投籃進步極大,但他的步伐一直老樣子(所以他至今突破都喜歡撤兩步調整下運球然後徑直起速);勒佈朗太疲勞瞭;勒佈朗因為體重的緣故速度已不如2009年瞭,等等。

但重要的還不是數據。看比賽,你會發現,勒佈朗最大的特征是:他並不顯得興奮。

多年以來,我看過無數勒佈朗的球,我寫過關於他的文字,在我認識的媒體成員中隻有鮑仁君老師多過我。我知道勒佈朗打不好時是什麼樣的。2006年他面對活塞防守時曾經失誤如雲。2007年他打活塞頭兩場合計34投12中。2007年總台灣商標查詢決賽他被馬刺封死瞭。2008年第一次去波士頓花園時他隻有18投2中。但那些場次,你能夠明確的認知:勒佈朗在拼命,他隻是像頭困獸找不到出路而已。這樣的勒佈朗會在2007年第四場一扣劈翻拉希德,在2007年第五場得到傳奇的48分,哪怕第六場命中率差,他還是在造罰球和找吉佈森。2008年被纏瞭一整個系列賽後第七場他和皮爾斯大戰波士頓花園。更不用提2009年他獨自對抗魔術到最後。

他的手感會起伏,但除瞭2010年對凱爾特人第五場之外,他總是肯拼命打球的。手感不行用傳球,傳球不行拼防守,哪怕跌跌撞撞失誤,他還是會一次又一次拼死突籃下。他有全聯盟歷史上最可怕的天賦,但是過去三場總決賽,他的天賦隻在快攻扣籃時偶爾出現。他打得很合理很無私,但始終隻以中速行駛。你很清楚的知道,勒佈朗不隻是這樣的本事。看看他對公牛系列賽好瞭:那時的他無論命中率高低,都無比亢奮。淘汰凱爾特人之戰,對公牛第二戰和第五戰,他最後時刻無比亢奮的統治瞭比賽。

一如史蒂文森第四場後所說:“勒佈朗的表現跟我的防守無關。”更多的,似乎是他自己的狀態。

昨天我這麼想:

他從小就被目為天才。他從高中起就被認為是史上最強高中生。他到2009年還經常宣傳他高中時期的兄弟們,他一直強調自己喜歡一個團隊。他在高中時被譽為“魔術師+喬丹”,是因為他有大局觀和無私,以及喬丹級的天賦。他進NBA時的經紀人古德溫一直把他塑造成一個謙抑早熟的角色,從2003-08他一直如此。但是……

2006年,勒佈朗一直在遭受“他為什麼不絕殺”的置疑。馬紹爾的故事說過一萬遍不新鮮瞭。確切說,他的選擇都很無私,很團隊,但全世界一直指望他像一個真英雄那樣站出來,像伯德、喬丹、米勒或科比一樣,或者,像今年的德克和韋德一樣。實際上,他打出過那類比賽。2007年馬紹爾事件後,他一直很硬。比如2007年對活塞的48分,比如2008年與凱爾特人大戰第七場,比如2009年對魔術一整個系列賽的抗爭。但近兩場?……

我隻好這麼理解。

A 他生活中真的又出瞭點事——昨天開始,就有史密斯為首的媒體開始傳劉易斯什麼的緋聞。

B 或者這就是他打球的方式。

2007年對活塞,他把最後一球傳給馬紹爾,而且強調隻要有空位,他還會傳給隊友;2010年他離開瞭騎士來到熱,無視周圍“他去攀高枝”的抨擊;2011年總決賽第二場後,他去做組織,讓韋德去瞭前臺。上一場總決賽前,他說“隻要還贏球,我的聲名就不會有損”。也許勒佈朗真的是這麼想的。他很現實,他相信成王敗寇,“隻要還贏球,我的聲名就不會有損”,他覺得去邁阿密無所謂,隻要一個冠軍可以抹掉一切爭議。他希望自己處於一個偉大團隊裡,而不想去幹掉所有人唯我獨尊。他願意去韋德的球隊,讓韋德在適當的場合(比如總決賽)來幫他做一些事,而他做好自己份內就夠瞭。也許他真的並不想當韋斯特、伯德、喬丹那樣的英雄,而隻想成為一個收集戒指的贏傢。

我隻能這麼理解瞭。

說回開頭。2001年,勒佈朗帶著他的橄欖球隊打州半決賽時手指骨折。他忍著痛,拼完州決賽後,才告訴教練傑伊-佈羅菲(這大叔以前打NFL,他相信勒佈朗去打橄欖球也會是巨星)這個事實。那時的勒佈朗,就像當年戰奇才、戰活塞、戰凱爾特人、戰魔術的勒佈朗一樣,是個無論遇到什麼逆境,都會去拼一拼命的球員。

而過去兩場的勒佈朗,我實在有些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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